• 手机算税
    个税计算器小程序二维码

    微信扫码,手机算税

首页 > 个税资讯 > 最新政策 > 正文

2017个税改革:无关起征点?

2017-06-15 来源:个税专家

阅读数: 2925

与以往改革不同,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可能并不在目前改革方案之中。

文/《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刘琳

个人所得税改革近日再度成为舆论热点。有媒体报道,财政部将在税政司下单独设立个人所得税处,此举被认为是个税改革加速推进的信号。

虽然截至记者发稿时,财政部官网尚未显示部门调整的信息,但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确实在酝酿和筹备一些部门的调整,这意味着新一轮个税改革正在从方案设计向准备实操阶段过渡。

据记者了解,本次个税改革的重点将落在综合多类个人收入共同征税、增加个税抵扣范围、工资级次和各档税率调整,搭建更为完备的纳税人数据库系统,以及加强高财富人群纳税监管等方面。与以往改革不同,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可能并不在目前改革方案之中。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6年10月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大约5.5%。“个税占比非常低,这种税收结构是不合理的,财政部一直希望能够提高个税份额。这次改革后,个税向着大税种的方向又将迈进一步。”上述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对记者说。

起征点或不变?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本次改革中,工资薪金项目缴税的起征点将保持大体稳定,很可能保持3500元这一现行标准不变,即使上调也是微调。

原因主要是两方面。一是从公平角度看,上调个税起征点反而对低收入者不公平。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王雍君对记者算了一笔账:假定把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5000元,税率和级距保持不变。那么,这对于月工资低于3500元的纳税人没有任何意义;对于月工资为5000元的纳税人,扣除标准为3500元时需要纳税45元,扣除标准提高到5000元时不需要纳税,减税45元;月工资为10000元的纳税人则减300元。

很明显,由于工资薪金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如果单纯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工资越低的人获益越少,工资越高的人获益越多。

二是上调起征点会让直接税的税源进一步减少。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目前我国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的人口仅有3000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口不到4%,占全国总人口大约2.1%。个税的一大功能是调节居民收入,如果纳税的人比例很低,那调节面和调节力度就会大大削弱,这也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定调的提高直接税比重的改革方向背道而驰。

高中低收入都受益?

目前我国工资薪金个税采取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工资在最低一档也就是月收入3500元至5000元的人,税率为3%;工资最高也就是月收入超过8万元的人,税率为45%;中间工资的人群个税税率从10%至35%不等。

据记者了解,在本轮个税改革中,高中低水平工资的税负或都将有所下调。

一位接近国税总局的人士对记者表示,以2013年个税数据为例,按缴纳个税的总额来看,3%这一档虽然税率远低于其他几档,但是处于这一档的人群缴纳的个税总额却排在第二位。这说明低收入群体减税既有必要也有空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对记者表示,低收入群体减个税的主要手段,可能主要集中在扩大个税抵扣范围上。虽然个税起征点调整可能性较低,但是由于本轮改革将扩大个税抵扣范围,所以缴税基数还是会有所下调的。“尤其对于低收入群体,他们对缴费基数的下调会更加敏感。”

在目前的改革方案中,拟增加的税前扣除项目包括基本医疗支出、基本教育支出,以及购买首套普通住宅的房贷利息支出等。

对中等工资水平的人群,改革方向主要是调整税率级次。2011年的个税改革将过去的9级税率级次压缩到了现在的7级。“随着工资水平越来越高,7级也显得多了。”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倪红日认为。

按照现在的级次,工资从5000元涨到9000元以上,就跨越了3个级此,税率从10%提高到25%,也就是工资处在这一范围的人,多挣一点,税率就可能提高一大截。然而,从9000元到8万元以上,工资级次只有4级,税率从25%涨到45%。“这对中等工资水平的人来说,显然不公平。”

记者了解到,为解决这个问题,下一步还将继续压缩级距,可能将从目前的7级压缩到5级,并增加每一级的工资跨度。“比如5000元到1万元归为一档。”上述接近财政部的人士说,这一档的税率可能还将保持在10%。

对于高工资人群来说,改革思路则是适当减少工资部分的税负,但是通过综合征收,增加纳税基数。

从全球范围来看,工资薪金的最高一档税率设为45%超出了各国普遍水平。据记者了解,在未来的改革中,这一税率可能有所下调。

高收入群体的一大特征就是收入来源多样,不止工资薪金一项。张斌表示,我国个税改革的大趋势是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项目综合,归为劳动性所得,综合征收,并最终将财产性所得也纳入综合征税的范围,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大综合”。

“综合征收后,高收入群体个税的纳税基数会大幅度扩展,即使工资部分的税率下降一些,他们的整体纳税额仍然会上升。”张斌说。

如何防止富人逃税?

对于高财富群体,除了通过综合征收来扩大缴税基数,加强纳税监管是另一改革重点。

目前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正在酝酿的部门调整便与此有关。国税总局在2008年就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并在各地设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但针对高财富群体,国税总局还没有专职部门。

一位接近国税总局的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我国10%最富裕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比重占我国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接近一半。眼下,富裕人群跨省跨境的活动越来越频繁,但是税收征管工作仍由其收入来源所在地的地税局负责,这导致是国家税务总局难以监督其跨省、跨境的税务活动。

他建议未来针对高财富个人的纳税管理有可能有两种方式,一是专门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二是高财富个人通常是大型企业的大股东或管理层,因此可以考虑在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内设立一个处室,这也符合很多国家通行的做法。

更为强大的监管,将来自于纳税人数据库系统的完备。“财产性收入是高收入群体的主要收入来源,银行掌握个人财产的数据最全面,下一步如何破除部门屏障,做到银行系统和税务系统共享这些信息,是改革的关键。”倪红日说。

通过企业信息监管,是另一条监管路径。上述接近国税总局的人士建议,将企业和其大股东、管理层的纳税信息,一起归集计入数据库,不仅包括个税信息,还包括有关企业纳税的所有信息,有了这些数据做基础,未来财税部门就能有效监管高财富人群的偷税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