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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个税管家—社群问答整理:微信收到别人发的红包,需要缴税吗?

发布时间:2019-10-08阅读数:9404

摘要: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实行,相信大家都有疑问,我微信收到的红包需要缴税吗?什么样的情况是需要缴税的,什么时候不需要呢?今天51个税管家为大家整理了社群里关于红包的热门问答,带你一起了解一下“红包的那些事儿”~

问:微信收到别人发的红包,需要缴税吗?

答:根据税总函〔2015〕40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一、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二、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您可以根据您收到红包的发出对象和用途判断,是否需要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