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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解答: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

发布时间:2019-12-27阅读数:96159

摘要:眼下,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时间临近,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呢?在此,5哥为大家详细解答,不懂的纳税人赶紧看一看了!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规定,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扣除。

而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只能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眼下,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时间临近,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呢?

在此,5哥为大家详细解答,不懂的纳税人赶紧看一看了!



关键环节早知道

1、扣除方式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扣除对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3、扣除时间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规定,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4、留存备查资料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5哥表示,多地税务机关已经发文,建议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可以有针对性地提醒可能享受大病医疗扣除的员工保存好相关费用凭证,以便2020年汇缴时能够及时顺利享受扣除。

5、填表说明

5哥提醒,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提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其中,纳税人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与纳税人关系、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等信息。



具体内容如下:

(1)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患者姓名、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2)医药费用总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

(3)个人负担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4)与纳税人关系:按患者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三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申报工具要知晓

目前,纳税人申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有两个比较常用的渠道,一是:个人所得税APP,二是: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

1、个人所得税APP申报操作

第一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步:选择扣除年度【2019】—【大病医疗】

第三步:确认患者信息、医疗信息无误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第四步:确认本人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填写大病医疗相关信息,例如:与纳税人的关系:可选择“本人”“配偶”“子女”;据实录入医疗费用总金额;据实填写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金额。

完成填写后,点击【提交】。

5哥提醒,完成以上五步后,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就可以扣除了。

如果想查询填报记录,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查询】—【我的记录】—【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年份【2019】,即可看到具体填报内容,若有问题,还可以进行修改,非常方便。

2、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申报操作



第一步:以浙江省为例,网上搜索浙江省税务局官网,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进入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

第二步:如果注册过个人所得税APP,可以扫码登录(备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的密码跟个人所得税APP的密码是一样滴)

第三步: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立即申报】

第四步:选择扣除年度【2019】,点击【大病医疗】—【立即申报】

第五步:录入基本信息,例如: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录入医疗信息,例如:患者与我的关系:可选择“本人”“配偶”“子女”;医药费用总金额;个人负担金额。

完成填写后,点击【提交】。

常见问题巧解决

问:大病医疗支出信息需要每月申报吗?

答:不需要,大病医疗支出因其全年累计计算的特点,无须每月申报,可以在年底时一次性汇总报送。

问:为什么大病医疗支出不能每月扣除,需要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答:因为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按年享受的,只有年度结束,才能确切地知道支出金额是多少。

问: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不可以,目前未将纳税人的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问:2019年生病支付的大病医疗费用何时可以办理?

答: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问:大病医疗个人负担部分金额是按照患者累计,还是按照家庭累计?

答:大病医疗个人负担部分金额是按照患者累计,且按人分别计算限额。

问: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否按16万?

答: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问:家中有多个符合大病医疗的人员,是否需要分次填报?

答:不需要,只要是扣除范围内的家庭成员,可以在同一张信息表中填报有关信息,并分别享受扣除额度。

问: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答: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则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