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算税
    个税计算器小程序二维码

    微信扫码,手机算税

首页 > 个税资讯 > 工资薪金 > 正文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交通通讯补贴填入“免税收入”还是“其他扣除”?

2021-04-06 来源:51个税

阅读数: 41337

摘要: 在申报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符合标准的通讯补贴和交通补贴填写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哪一栏?是“免税收入”一栏?还是“其他扣除”一栏?

在申报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符合标准的通讯补贴和交通补贴填写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哪一栏?是“免税收入”一栏?还是“其他扣除”一栏?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交通通讯补贴填入“免税收入”还是“其他扣除”?

1、交通、通讯补贴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

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51个税管家提醒,企业发放的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符合国税发〔1999﹞58号文件省税务局确定的标准,可以在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所在省没有扣除标准的,应全额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交通、通讯补贴填写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哪一栏?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于2021年3月1日起开始办理。

纳税人可选择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请填写《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51个税管家提醒,《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填表说明显示:

(1)“免税收入合计”

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合计金额。

“免税收入合计”=“稿酬所得免税部分”+“其他免税收入”

【政策解释】

“稿酬所得免税部分”:稿酬收入×(1-20%)×30%);

“其他免税收入”: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除“稿酬所得免税部分”以外的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合计,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2)“其他扣除合计”

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其他扣除合计”=“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的税费”+“其他”

【政策解释】

1、“年金”:是指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商业健康保险”:居民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3、“税延养老保险”: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特定行业除外)的个人,应按税延养老保险扣除凭证记载的当月金额和扣除限额孰低的方法计算可扣除额。扣除限额按照申报扣除当月的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的办法确定。税延养老保险适用于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地。

4、“允许扣除的税费”: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时,发生的合理税费支出,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但不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5、“其他”:包括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展业成本。

实务中,符合标准的通讯补贴和交通补贴一般会填写在“其他扣除”项目一栏中的“其他”,而不是“免税收入”一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