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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个税减免政策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定了!

2020-01-20 来源:51个税

阅读数: 22110

摘要: 很多纳税人反映,最新公布的个税减免政策信息量有点大!不能完全理解!例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如何确定?公益性捐赠支出怎么扣除?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引起纳税人广泛关注!

很多纳税人反映,信息量有点大!不能完全理解!

例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如何确定?公益性捐赠支出怎么扣除?

在此,51个税管家税务老师给大家详细解读,希望能帮到大家!

1、哪些捐赠可以税前扣除?

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捐赠金额如何确定?

a. 捐钱的,按照实际金额确定;

b. 捐股权、房产的,按个人持有的财产原值确定;

c. 捐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市场价格确定。

3、公益捐赠如何税前扣除?

a.个人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综合所得(工资、劳务、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分类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中扣除。

b.一个项目扣不完可以可以在其他项目中继续扣。

c.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限额为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30%;在分类所得中,扣除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

d.个人可以根据自己不同收入适用不同税率,自己选择扣除顺序。

4、公益捐赠什么时候扣除?

a.个人取得工资薪金的,可以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在汇算清缴时扣除;(注:预扣预缴时,扣除的限额是截止到当月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30%;有多处工资薪金的可以选择其中一处扣除,选择后当年不得变更)

b.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预扣预缴时不得扣除,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c.个人取得年终奖、股权激励等,且单独计税时,比照分类所得处理;

5、没有扣除的公益捐赠如何补扣除?

a.单位已代扣但未代缴的税款,纳税人可以和单位协商要求补充扣除;

b.代扣代缴已完成的,个人可以自捐赠之日起90天内请单位更正补扣除;

c.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可以在捐赠之日起9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更正申报补扣除。

6、公益捐赠在个人经营所得中如何扣除?

a.个体户、个独和合伙企业在其经营所得中扣除(合伙企业需要分配到个人再计算)

b.可以选择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汇算清缴是扣除;

c.经营所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不得扣除捐赠支出。

7、非居民纳税人如何扣除?

在纳税人捐赠当月应纳税所得额的30%以内据实扣除,没有扣除的可以参照#5#补充扣除

8、公益捐赠税前扣除需要取得什么凭证?

a.应当向公益组织、社会团体索取捐赠票据;

b.个人捐赠不能及时取得票据的,可以先用银行回单代替,将银行回单复印件提供给代扣个税的单位,并在90日内向扣单位补充票据。

c.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9、公告实施日期

2019年1月1日。1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有公益捐赠支出,但没有在分类所得扣除的

可以在2020年1月31日前通过扣缴义务人向征收税款的税务机关提出追补扣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