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税申报系统新功能:申诉有变化!抓紧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扣缴申报确认
阅读数: 19032
重磅消息!个税申报系统上线新功能——“扣缴申报确认”。提交申诉的纳税人,赶紧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查看是否收到“扣缴申报事项确认”消息提醒。
新闻回顾:个人所得税App申诉后信息再被冒用,何解?
据报道,2020年5月初,网友张某发现,个人所得税App上有一家从未任职公司的报税记录,随即发起申诉。
处理结果显示:“税务机关无法与该单位取得联系,为保护您的权益,我们将暂时删除该记录。”
据个人所得税APP信息,在张某发起第一次申诉后,该公司又给她申报了一笔“工资”。
对此,税务局工作人员解释:“电话和上门均未联系到该公司,该公司之后日常的申报会被阻断,所有税都申报不了,五月应该是最后一笔,建议再次申诉。”
本以为事情告一段落,令张某震惊的是,在第二次申诉后,她的账号上再次出现了同一家公司的报税记录。
“我已经对这家公司申诉过两次了,现在又出现了报税记录,没完没了?”张某无奈地说道。
提及自己的遭遇,张某甚至有些害怕,说好的阻断呢?个人身份信息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冒用,这到底是什么操作?
张某再次致电税务局,接线人员表示,该公司已被税务部门监控,对方之所以还能继续为张起报税,可能是由于系统漏洞。
“这个系统是全国研发的,我们要针对这个情况进行反馈。”接线人员称已将张某的情况向主管部门反映,目前的建议是再次提出申诉。
值得一提的是,不止张某一人遇到类似情况,还有不少网友反映个人所得税App申诉后信息再被冒用,有的已对同一公司申诉多次,有的申诉结果显示“您已取得该笔收入”。
功能介绍:“扣缴申报确认”成因及个人确认操作
据悉,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上线了新功能,名为“扣缴申报确认”。
当扣缴义务人通过扣缴端报送人员信息时,系统会弹出“扣缴申报确认”提示框。
提示内容为:“以下*位纳税人需要同意您发起的确认邀请后才能申报,您可以发起确认邀请,并通知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确认同意后再申报;无需申报的,请删除纳税人的申报信息后再申报。”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会出现“扣缴申报确认”提示信息呢?
据了解,出现此提示,说明该类人员在该扣缴单位“存在异议申诉属实”情形,但扣缴单位仍为其办理扣缴申报。
在51个税看来,此功能可有效避免纳税人身份信息被再次冒用。
简单来说,当申诉属实的扣缴单位再次对本人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时,必须要纳税人进行确认才能。
又一个问题来了:纳税人收到扣缴单位发起的“确认邀请”后,该如何操作呢?
纳税人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对扣缴单位发起的“确认邀请”进行“同意”或“拒绝”的确认操作。
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首页右上角—“消息中心”
2、收到“扣缴申报事项确认”消息提醒,并点击进入
3、确认详情页显示:“***公司即将/正在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如您目前在该单位任职,且同意该单位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请点击【同意】;如您不在该单位任职,请点击【拒绝】。”
4、核对“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之后,根据实际任职情况,点击【同意】或【拒绝】
为避免无效申诉,个人所得税APP还进一步完善了申诉功能。
当纳税人点击申诉按钮时,系统会弹出“温馨提示”框,列举并提示无需申诉的场景。
【温馨提示】
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是正常现象,无需发起异议申诉,建议先与扣缴单位核实:
(1)您的离职时间与收入纳税明细的税款所属期间隔不超过2个月的(扣缴义务人可能会在次月为您申报上月收入)
(2)您与所在的单位还有未结清的收入事项,您离职后扣缴义务人继续为您发放收入并进行扣缴申报
(3)您虽然未在该单位任职,但是曾经从该单位取得所得,如讲课费、顾问费、利息、稿费、租金、中奖等收入。

最新政策
更多-
税局征求意见!2021年4月起,自然人临时代开发票预征个人所得税将有新变化!
天津市税务局拟推个人所得税新政策——2021年4月1日起,自然人临时代开发票预征个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税征管将有新变化! -
重磅!上海房产税2021年新规定来了,自2021年1月28日起执行
注意啦!上海房产税2021年新规定来了——《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沪财发〔2020〕18号),自2021年1月28日起执行。 -
税局紧急提醒:2021年个税汇算清缴将至,两处以上工资薪金个税申报这么办!
2020年度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将来到,近日,税务部门发出重要提醒:两处以上工资薪金个税申报这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