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个体户一交税就死?个体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能合理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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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关于个体户的税有很多误解,除了“个体户不交税”之外,也有很多人认为“个体户一交税就死”。因为经营所得适用5%-35%的累进税率,乍一看个体户个人所得税税率很高,但是个体户真的需要按照销售额交这么多的个税吗?
首先,个体工商户主要涉及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所以,个体工商户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就需要缴纳增值税,这是无可避免的。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但是,大多个体工商户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很多税收优惠政策,如一定销售额内免征增值税、一定期限内降低征收率。
【增值税附加税】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按照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附加税。
根据所在地区的不同,附加税税率有12%、10%、6%。小规模纳税人同样在增值税附加税上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优惠,如在50%的范围内进行减征。
【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缴纳经营所得个税。所以,大家常说的“个体户个人所得税”指的是经营所得个税。
个体户在计算经营所得个税时:
一般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损失
无综合所得的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损失-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看了个体户主要涉及的税种以及计算方式、税率之后,大家应该明白了日常随处可见的小商小贩也是需要交税的,那么是不是个体户一交税就死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看一下。
【个体户缴税案例】
刘某自己经营了一家零食店,2020年销售额50万元,各项成本费用支出30万元。
刘某增值税是按季度申报的,由于每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所以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0元
增值税附加税=0元
同时,刘某是个人经营,无财务核算能力,无法按照一般的查账征收来申报纳税。所以税务机关根据刘某的经营业务和规模进行了核定征收,按照收入的10%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经营所得个税=500000/1.01*10%*10%-1500=3450元
税费合计=0+0+3450=3450元,实际税负率为0.7%。
如果刘某未实行核定征收的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一般的查账征收计算缴纳经营所得个税。
此时,刘某的经营所得个税=(500000/1.01-300000)*20%-10500=28509.90元,比起核定征收的方式需要多缴纳2.5万元,实际税负率将提高至5.7%。
对于大多数从事小本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来说,1%的税负率差异可能都会影响持续经营。
所以,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以及核定征收的征收方式下,个体工商户的税并没有那么可怕,“个体户一交税就死”这种说法过于危言耸听。
51个税提醒,各位个体工商户业主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随着税务稽查的越来越严格,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逃不过税务机关的法眼。